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,报分党委(党总支、党工委)审查同意,拟确定(或认定)文晓东等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,特在互联网与信息中心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,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工作学习、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,通过来电、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(党总支、党工委)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的情况,要有事实依据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1日(7天)。
公示期间电话:8062218
电子邮箱:619629556@qq.com
附:拟确定(或认定)文晓东等 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一览表
中共长江大学机关及直属单位委员会(总支部、工委)
2024 年 1月15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