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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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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高校创建标准

时间:2020-06-19 点击数:

一、公共设施

1.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齐全,交通安全标志、标线完备清晰;

2.设有无障碍设施,标识清晰;

3.指示引导标识、标牌完整清晰;

4.校内路面连续、平整;

5.设有垃圾收集容器,能分类收集垃圾,分布合理;

6.建有公共卫生间,标识清晰,设施齐全;

7.消防设施齐全;

8.建有视频监控系统;

9.设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。

二、公共服务

1.公共设备设施维护良好;

2.清扫保洁到位,垃圾及时清倒、清运;

3.公共卫生间定期维护,功能完好

4.合理规划设置停车区域

5.绿化较好、环境美观。

三、公共治理

1.建设无烟校园,显著位置设置禁烟标识;

2.依法整治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;

3.有效治理“三无食品”和恐怖、迷信、低俗、色情的文具、饰品、出版物的现象;

4. 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;

5. 有效治理各种乱张贴、乱涂写、乱刻画、乱发小广告现象;

6. 有效劝阻争吵谩骂、乱扔杂物、打架斗殴、随地吐痰、损坏树木、躺卧座椅等不文明行为;

7. 有效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,确保道路畅通。

四、公益服务

1.培育志愿服务文化,弘扬志愿精神,积极引导或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,培养学生的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。

五、公共宣传

1.校内及周边显著位置可见:(1)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十九大精神宣传;(2)中国梦、志愿精神、“讲文明树新风”公益广告等公益宣传;(3)每间教室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。

2.公益宣传的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、数量充足、布局合理、设计美观、与周围环境协调融合。

3.设置与地点相结合、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的“遵德守礼”提示牌。

4.公益广告维护到位、更新及时。

5.文明校园创建宣传栏内容丰富、更新及时,每期拍照保存。

6.全体师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,对“中国梦”的内涵、志愿精神的内容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达100%

六、公共环境

1.校内及周边整体卫生状况良好,环境干净整洁;

2.路面无破损、无积水,无污水横流;

3.公共设备设施干净,无污损、无被挪用侵占现象;

4.公共卫生间干净卫生,无异味;

5.垃圾收集容器无垃圾溢出、堆积,无异味;

6.消防设施功能完好;

7.视频监控系统功能完好;

8.有安保人员值守。

七、公民素质

1.校园内无吸烟现象。

2.师生精神面貌良好,行为举止文明有礼,无乱涂画、乱张贴、乱牵挂、污言秽语、争吵谩骂、打架斗殴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、折损花木、损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。